(当然,就自己而言,卢花很谦虚地认为绝对不是英雄,包括“鸡头”在内的那些死去的鸡们才是英雄。如果没有他们的英勇,自己绝对无法幸存。但卢花也不认为自己是战场上的懦鸡。“咱是哪儿来的,你知道不?!“论打架,咱可从来就没怂过!!”因为当时一只黑猫的左眼就是自己亲自啄瞎的!军功薄上必须要有自己的一笔,如果鸡类也有文字的话。但回过头来要说“伟大”,作为一只有原则的鸡,高傲的卢花同样会坚决否认。既不是“懦鸡”,也不是“伟大”。“如果实在要说的话,咱就是一只平均主义的鸡。“我能活下来,相信整个的鸡类也能活下来。”这是卢花非常坚定的信念。可是没得足够的吃的也还是不行,可能会有低血糖。当然,也不能像雁鸭、新会烧鹅那样猛吃。吃太多了,有没有高血压什么的暂时还不知道,因为咱们鸡类这方面的研究还属于一片学术上的空白。但过于胖胖,却是肯定的。“到时候,想跑都跑不动!”卢花提醒自己。——左思右考中,蹲坐在地上的卢花转头望向枯萎于冬日里的篱笆,眼睛一亮。那儿有条虫子!一条阳光照耀、肥嫩可爱的虫子!大冬天的,怎么会有这东西?这一定是一条反人类的虫子!卢花迈开爪子,赶紧冲上去,脖子向前一伸,就将那虫子吃进了肚子里。“呃!”虫子比较肥腻,卢花打了个饱嗝。虽然不至于吃后立刻拉出粑粑来,因为这虫子没那么大的分量,但冬天有条虫子,难道不是很难得,必须要用饱嗝来体现出自己对美食的重视吗?!虫子被消化得比较厉害,肠胃蠕动比较频繁。卢花赶紧往篱笆外的菜畦里走。“我不能忘记自己的责任。”——到篱笆外的菜畦里捉虫子,是卢花主动挑起来的责任。阿布的爸爸杜牧曾在初秋时节过来视察,期间还笑着表扬了自己,露出了他的豁牙。“真是笑得好丑。”对于杜牧,卢花没有一点儿好感。不过,阿布听他爸的话,因此给予了三粒米的奖励。这倒是三粒上好可口的糙米。——来到菜畦里,从春天到秋天,卢花辛勤地承担了本职工作:找虫、捉虫和吃虫。一方面,它们让自己补充了蛋白质。毕竟,那玩意儿帮助营养均衡。“咱也不能光吃碳水化合物,是不是?”另一方面,辛辛苦苦的工作方便了阿布一家,得到了杜牧一家的欢心。这能让卢花苟延残喘。但不可能让卢花没有得意忘形,反而让其脑袋清醒得紧。它现在最担心的是能不能挨过这个冬天。因为卢花已经来到了菜畦里,结果一无所获,除了那条反人类的虫子。——现在已经没有虫子,家里粮食又不够吃,野外还有野猫什么的。不管是哪种情形,对于卢花来讲都危险无比。“非常、非常、非常地危险!”卢花作了一个简要的形势判断结论。它很精辟。因为它用了三个“非常”。“一定要寻找活路!”卢花同时给自己打气。——当然,光打气还不行。还必须要动脑子。首先要客观、冷静、全面、深入地分析形势。杜家人一家都是老大,因为这家人团结无比。而杜牧是杜家老大群中的“老大”。但对于这个杜牧,卢花很是恼怒和不爽。当年东北角大战溃败后,自己就是一路狂奔,来到了半山村的丛林里。当时卢花奄奄一息,遇到了杜牧、阿揭和阿布仨父子。他们仨刚好打猎归来,而小旺那条狗发现了自己。“野芦花鸡!“刚好给你妈熬汤喝,肯定大补!”杜牧哈哈大笑,露出了豁牙。口水从豁牙处喷出,宛如水柱。可卢花当时听到了后,吓得神魂出窍。但当时它奔跑得太快,再加上被猫爪子抓了一下,屁股上的长羽都掉了几根。它们到现在都没长回来。因此,当时就是想跑也跑不了。看到杜牧的笑容,卢花吓得鸡屎都拉出来了!到现在为止,卢花都觉得,杜牧的笑容不仅很可怕,而且很丑陋。“我敢用我的鸡屁股打赌,他一定啃不了这玩意儿!”——卢花还记得,当时,在丛林里,阿布将自己抱了起来。“爸爸,我要将它抱回家养起来。”当时阿布这样说道。对于阿布的每一句话,卢花都记得很清楚,并且一直记得很清楚。毕竟,鸡命关天,不记得绝对不行,即使当时它快要晕过去了。——“为什么?难道一只成年的野芦花鸡这么好养?”当时的丛林里,杜牧有些疑惑地阿布。当时,这位救命恩人正看着抱着血淋淋的、奄奄一息的自己。“我能用这野芦花鸡来提升养殖经验。”阿布很坚持。听到这话,晕过去的卢花立即醒来。他试图朝阿布投过去了感激的眼神。可惜自己在阿布怀里,他看不见。卢花只好将身子往阿布的怀里拱了拱。——“行,”半蹲着的杜牧起身,“你可要用心哦。”“这还勉强算一句人话。”卢花记得当时自己松了口气,也松弛了紧张的神经。它最终晕倒在了阿布的怀里,那温暖、安全而且可靠的人的怀里。——醒来后,卢花发现自己从丛林里来到了一个毫不起眼的茅草屋。“这地方还没有后山的东北角好!”这是它的第一观感。不过,此地方还算安全。这还算是一个优点。尤其是自己的窝靠近堂屋边的灶,那儿有火,而且还临近水源。不管是冬天取暖还是夏天散热,或是吃东西噎着,都能有合适的解决办法。“你看,人类就是比鸡类会享受生活。”对于这一点,卢花觉得鸡类应当和人类相互取长补短。——慢慢地,卢花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但遗憾的是,这屋子里比较拥挤,因为除了自己,还有俩大人、四小孩。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里还有一头长角水牛、一只弯角山羊、一匹矮脚山马、一只黑毛猪、一只松鼠、一只田园犬、一只鸭和一只鹅。加上自己共九个!当时卢花不会数数,连“一”也不会数。这还是阿布那小子一个手指头一个手指头掰着数完之后,告诉自己的。本来卢花排行第十,后来上升一位,排行到第九。这些也是阿布告诉自己的。对于这些,卢花得都记得一清二楚。虽然数数不行,但卢花发现自己在包括记忆力在内的智力方面从来没有怂过,如同打架一样。——卢花还记得,之所以荣升了一位,是因为有只老母鸡被杀了。那是自己醒来后来到这篱笆墙围着的小院子的第二天。那天阿揭在烧水,阿布在添柴,阿开在捉那只老母鸡。后者虽然人小,但为人很狡猾,动作很灵活。阿开用棍子将筛子撑起,在筛子下面放了一小把碎米,然后那老母鸡就进去了。绳子一牵,老母鸡就被罩在了里面。这可真是“落入陷阱、在劫难逃”啊!“和人类一样,鸡类也不能在山里呆久了。“乡野道路滑,人心好复杂啊!”卢花责怪自己见识太少。——并且,卢花至今还在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及时大叫,以让老母鸡逃过这一劫。因为来到这个篱笆院子后,卢花自己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东西就是那只老母鸡。它双眼通红,守护在自己身边,用嘴替自己清理伤口。身体都瘦了一圈。“这是一只有爱心的老母鸡!”卢花当时很感动。但现在它已经落入陷阱,阿开正眉开眼笑。而那只老母鸡被交到了一只粗糙的大手里。那是杜牧的手。这手上有好多的茧,摩擦力肯定很强,老母鸡肯定难以挣脱。——即使是这样,这只老母鸡也仍然咯咯地叫,想要逃出生天。然而,不顾老母鸡的反抗,杜牧一只手捉住老母鸡的俩翅膀,另一只手扯它那脖子下面的毛。老母鸡继续咯咯地叫。卢花知道,“这是痛苦的叫声。”“这是绝望的叫声。”“这是渴望奇迹的叫声。”但奇迹并没有发生。老母鸡脖子下面的毛被拔光,露出了它那白花花的肌肤。“那是多么白嫩、多么吹弹可破的肌肤啊!”卢花不忍直视,但又偷偷地打量。——此时,杜牧蹲着。其右手拿菜刀,地上有一只碗。身边呆着一只黑色的、成年的、神色贪婪的田园犬。老母鸡鸡头被杜牧掰弯,露出那脆嫩、修长的肚子。“阿布,你老爸我三岁逮老鼠,六岁捉泥鳅,七岁钓青蛙,九岁开始杀鸡,十三岁子承父业学杀猪。“现在,你也九岁了。“我来烧火,你来杀鸡。“很快你就要学杀猪了。”杜牧和其老二阿布交换了位置。——这只老母鸡,还是阿布亲自孵育出来的。当然,曾经还有一只老母鸡。当时它下的蛋,被阿布等了好久,终于找到了。结果,一不小心就被爸爸压碎了。阿布很伤心。连带地,他对那只老母鸡也不喜欢,想要宰掉炖老母鸡汤喝。而前年,哥哥阿揭动手宰掉了它。现在这自己孵育长大的老母鸡,阿布觉得自己终于有机会亲自动手杀掉了,就好像两岁多时亲自守候着母鸡下蛋一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