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做狗好难【中】(1 / 1)

(从那天上往下看,下面的人啊、狗啊、牛啊都小得和蚂蚁一样。至于猫啊、鸡鸭鹅啊什么的,这些东西小得更不值得一提。更何况,自己的视力没那么好。——阿布还抱着自己,来到了摩托罗县城。自己见到了阿揭、阿揭他婆娘方黄莺和他们的宝宝。那宝宝还在牙牙学语。对于小孩,自己作为一只狗,还是挺喜欢的。其实,所有的小动物都值得喜欢。而当它们长大,就没那么可爱了。就如人,小孩还挺可爱。但当小孩长大后,可能会欺负狗。尤其是一些城里人和乡下人,还会吃狗肉。“难道狗肉就这么好吃吗?!”难道你们不会吃鸡肉、鸭肉、鹅肉、、鱼肉、虾肉、、牛肉、羊肉、马肉等什么的吗?如果要列举菜单,这个菜单还可以更长。例如,还有鹿肉、老虎肉什么的。“难道你们人类硬要与狗肉过不去吗?”——可是,我只是一条狗。虽然个子长得高大,但这只是和自己的以前相比。这也是与自己的同类相比。不同的狗体型差异很大,其差异大甚至可能比修士与凡人、大人与小孩抑或是狗崽子与成年大狗之间的差异还要大。但与人类相比,自己就只是一条微不足道的小狗。人类可以双腿直立。所以,他们站起来比我们狗类高多了。他们甚至也可以看得更远。但我们只会四条腿走路。如果要我们直立,恐怕我们会得腰椎间盘突出。——当然,四条腿走路,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害处,反而可能有一些。至少我们不会像人类一样有腰疼的问题。此外,我们狗类也不存在所谓的“痔疮问题”。你看你们人类,站起来走路。走路的时候,你们还屁股一扭一扭的。“扭屁股不是什么大本事!”鸡鸭鹅、牛羊马等这些玩意儿,只要有屁股,就都会扭屁股。——人类走路了。于是,他们可以腾出双手。这倒是人类的一个特殊优势。既然腾出了双手,那肯定要用啊。“它们又不是玩具!”于是人类可以用双手使用各种东西,甚至还会种田。人类手用多了,干的活也杂了。然后,脑瓜子也发达了。再加上他们站得直、望得远,还比较弱小,于是说话就多了。在这世上,除了那些八哥、鹦鹉什么的,“小白”认为,就没有什么动物能比人类更爱说话的。有的人类从早到晚说个不停,甚至可以称为“话痨”。也不知道这种人有没有咽喉炎。——而人类虽然弱小,但同时却又很强大。他们因为解放了双手,因为他们会说话,因为他们还发明了文字之类的东西,会积累经验,所以啊,像木棒、弓箭、菜刀、杀猪刀等之类的东西,简直不要太多!凭借这些东西,再加上人类还会一起干活,又比较聪明,所以他们就奴役那些野鸡、野鸭、野鹅、野牛、野猪、野羊、野马等什么的。他们一代又一代人地对将这些野禽或野兽进行驯养。然后,还美其名曰“家禽”和“家畜”。——他们给鸡鸭鹅喂食,让它们下蛋。而不下蛋的鸡鸭等,他们则会宰杀了来吃。甚至鸡骨头之类的东西,他们同样会吃。这简直是“敲骨吸髓”,无所不用其极。人类不仅对鸡鸭鹅利用到了极致,对牛羊马什么的同样没安好心。他们让牛产奶或犁田。他们骑马,或让马装东西。如果牛不产奶,那这牛恐怕就会从奶牛变成肉牛。而如果牛不耕田,人类则会用鞭子抽打。那鞭子啪啪、啪啪地打在牛身上,哪怕是远远地看到或听到,都会让自己这狗类感觉到人类的可怕。——有人说,农家人不吃耕牛。这简直是一个笑话。在整个半山村,隔三差五地就有人过来卖牛肉。而附近也没有人看到养什么肉牛。难道那些牛肉是地上长出来的?或者,它们是天上掉下来的?!或许,他们会一边吃一边说,“我自家的耕牛,不仅耕田耕得好,而且肉质鲜美,用来做火锅,那简直就是一绝!”对于人类来讲,他们养育这些牛羊马什么的,就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私欲。“难道这些有想法的畜牲,就只配给你们人类做牛做马,到最后还进入你们那如同无底洞的大嘴巴和那弯弯绕绕的肠胃里面吗?!”——悲哀的是,在“小白”心里,事实就是这样。虽然自己没亲眼目睹,但自己用狗爪子也能想到,如果有必要,人类连老虎、狮子也想驯养变成家畜呢!可惜,这些野兽野性难驯。它们爱吃肉,与同样好吃肉的人类存在食性冲突。而牛马这些东西相对温驯,又是吃草的,相对容易养活。与之相比,那山羊啥子的,就更加可悲。因为山羊奶没有母牛多、味道好。负重没有马儿厉害。因此,它对人类的唯一作用就是被吃!——“小白”甚至还想到,如果天上的凤凰是吃素的,那人类肯定也会想方设法拿来驯养。他们一定会先让这凤凰下蛋。然后,他们自己就吃凤凰蛋。如果这凤凰不下蛋了,他们就肯定会吃凤凰肉、做“香菇凤凰汤”!天上的龙如果既不吃荤也不吃素,而是食云吐雾,那么人类同样会想方设法把这弄来耕田,或是用来当马骑!再不听话,那人类肯定还会变着法子吃龙肉!龙肉烧烤。龙肉红烧。糖醋龙脊骨……——这些人类真是既弱小,却又强大。他们力不敌虎牛,却又磨刀霍霍。他们心地善良,却又厚颜无耻。他们知道节制,却又贪婪无比。这天地怎么会有“人类”这种怪东西?!在半山村,像王麻子、二狗子、村长老爷爷之流的人类经常自诩为“天地之灵”。听到这话,“小白”就心里很反胃。“我呸!”——当然,幸好自己生在杜家、养在杜家。整个杜家,就只有那“豁牙”杜牧最好。如果自己投胎投得好,幸而被杜十娘那女人生下来,一定一出生就立刻喊杜牧“爸爸”。因为杜牧给自己一日三餐。他从来没有鞭打过自己。对自己恶言恶语的情形也没见过。当然,他会让自己到固定的地方大小便。他和王麻子、二狗子到后山去打猎时,也会要自己出去寻找猎物。而自己找到后,只要在边上狂吠,引起注意就好。然后,他们仨就将这些猎物擒获、杀死。再然后,他们仨还会用大水锅烧水、除毛、开膛破肚和对野食分门别类。这个时候,当然,守候在处理好的猎物身边的自己,也会得到一些赏赐。杜牧在这一方面可从来没有亏待过自己。而自己也会还兢兢业业。因为当自己不尽心尽力的时候,会受到惩罚。对此,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只有在自己不尽心尽力的时候,才会受到惩罚。”——对于杜家的其他人,除了杜牧和阿布,“小白”都没有好感。在这个家里,最可恶的人是兄弟姐妹中的“老大”阿揭。这家伙对自己从来都没什么好脸色。当然,阿揭对自己的妈妈“小旺”确实不错。但他那是看在爸爸杜牧的面子上。因为要打猎,还是要妈妈出场。后来妈妈老了,就带自己去,教自己如何帮助杜牧狩猎。杜牧对妈妈很好。妈妈在这个家过得很安心。它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因为不仅是杜牧,而且所有的杜家人对他都很好。而看到妈妈身上那浓密的狗毛下面的累累伤痕,“小白”就明白了,妈妈为什么赢得了杜家人的喜爱。而自己学得很快。到后山去打猎,猎物比较容易发现。而要追击猎物的时候,身手变得越来越好的杜牧,也总是很关心自己的安危,就如同他对妈妈那样。所以,自己从来没受过伤。这倒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更值得庆幸的是,杜牧从来不吃狗肉。阿揭就喜欢吃狗肉。在结婚之前,阿揭已经是先天高手,并且是“半山村三大新杰出青年”之首。由于有了这样的声望,所以他外出打牙祭的机会挺多。“小白”能经常闻到阿揭身上浓浓的狗肉味道。狗肉烧烤。狗肉红烧。糖醋狗脊骨。狗肉清蒸。狗肉乱炖。狗肉火锅。狗鞭汤。青椒炒狗肉。狗腊肉、狗腊肠或狗血灌肠……——从这长长的菜单就可以看出,这家伙吃了多少只狗!他甚至还变着花样吃!他甚至还公然说,“狗肾”最补。他甚至还拿着没有吃完的狗肉回家,让其他的家里人吃。尤其是阿开那小家伙,每次都要啃俩狗腿。她说,“吃了狗腿子,俩脚有气力。”这完全是胡言乱语、胡说八道、胡作非为!然而,爸爸杜牧竟然也不阻止这一切悲剧的出现。在他眼里,爱吃狗肉是人类的一个良好习惯。他自己年轻时也吃狗肉。后来,因为妈妈“小旺”的关系,杜牧才改掉这个习惯,做到了坚决不吃。他说,“如果我吃了,那是对‘小旺’的不尊重。”“小白”认为,杜牧这人知错能改,倒是善莫大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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