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出生一个多月的小猪,身长五十厘米,肌肤白里透红。正是猪一生中最可爱的年纪。他摇着尾巴,摇头晃脑地打脸自身,似乎看着什么稀奇的事物。泰摩拉神色冰冷:“凡人神灵不可欺。这是我赐予你的惩罚,这一辈子你就以猪的身份生活。”“哼~哼~哼!”小猪听到泰摩拉的宣判,不由地叫唤起来。作为神灵,泰摩拉自然有着通晓语言的能力。祂本以为方誓会求饶,哪知越听脸色越寒。“我觉得这幅身躯挺不错的,我可以做个超级猪猪侠。”变成小猪的方誓语调平静,还透露着一丝喜悦。泰摩拉脸带寒霜:“凡人,你竟然不感到沮丧。”变成异类,无论如何对于一个正常的生灵来说,心灵都会受到极大的冲击。这种源自自我认知和身体差异的分歧,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在蓝星上,人类身为万物之灵长,而猪不过是口中之食。这种巨大的落差,大多数人第一时间会陷入疯狂。丢失了人的外表,就丢失了人的身份,自然就脱离了人的社会。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点,变成一头猪。不造成人格崩溃都算得上心理坚毅。最重要的是,神灵的改变现实是真正的造物。不会因为解除魔法,反魔法场等原因失效。方誓当然知道这一点,因此更为高兴。“不,女士,我很沮丧,很沮丧你没把我变成蟑螂。”“这样才是对于我最大的惩罚。”小猪方誓继续哼哼地叫唤着,相反,这次的声调很沮丧。仿佛认识到对于神灵的挑衅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必须自我鞭挞,以寻求神灵的原谅。泰摩拉眼珠子一转,若有所思。神灵并不愚蠢,可能受限思维惯性,一时间没有明白过来。但现在也明白了方誓的用意。“凡人,你的心灵确实强大,不过我是不会满足你的要求的。”“相反,我还会将你变回原样。”神力——改变现实。恢复成人类的方誓一脸遗憾:“女士,你真是慈悲为怀。”“我都打算变成蟑螂自我鞭挞了,哪想女士竟然宽恕了我。”泰摩拉冷笑了一声:“凡人,假如你真心忏悔的话,我不介意把你变成蟑螂。”“但你真那么想吗?怕不是欣喜若狂吧。”方誓微微一笑,好像默认了,脸上没有一丝愧疚和不好意思。没错,他是真的无所谓变成小猪和蟑螂。一般来说,变形术除了会改变形体,还会改变基础属性和专长。对于受术者来说是心灵和肉体的双重削弱。但律令的存在,改变了这一切。泰摩拉使用改变现实,虽然将方誓变成了一头小猪,但所有属性专长和属性都得到了保留。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头超级小猪的诞生。在力量不变的情况下,质量降低。方誓在小猪形态下的奔跑速度将达到每秒60米。如若用上二重劲,还会接近每秒100米。又由于律令只认可强化,不认可削弱。长剑武器掌握Ⅰ和徒手攻击Ⅰ两者合并,转换成天生武器Ⅱ。配合上快了三倍的速度,威力就不是翻了三倍那么简单,而是足足九倍。这还是单纯的杀伤力方面,并没有考虑三倍速度下辗转挪腾的优势。综合考虑下来,变成了猪,实力不降反升。这怎么不让方誓喜悦。重生前,人类聚集地早就有一批人为了生存,进行各种改造。直接不做人了。要不是方誓还没被逼到那样的地步,他也不打算做人。可惜。后来人类聚集地被攻破。方誓挣扎逃亡,多次想要不做人,也已经没了改造的条件。因此,在变成小猪的时候,方誓丝毫不慌。甚至还主动要求变成蟑螂。别看蟑螂外表丑陋,惹人生厌,就觉得蟑螂不好。如若方誓真的变成蟑螂,就是一只超音速蟑螂。原因很简单,蟑螂的质量比猪低得太多了。几倍,十几倍的音速肆虐在空中,比狙击枪的子弹还凶猛。在这个阶段的末世,简直是纵横无敌的存在。简直可以说一句,传奇可期。而且也不需要担心变成蟑螂后,小小的身躯在进攻时无法承受住反作用力。在方誓变成小猪时,因为律令的强制作用。泰摩拉不情不愿地赋予了方誓一个新的专长。“【健壮Ⅰ】:你的生命值增加3点,且你的生命等级大于3级时,每次获得一个新的生命等级时,你都额外获得1点生命值。”这项新的专长,直接就让方誓的生命值提高了5点。显著增强了方誓小猪形态的防御力。这样会降低因体型缩小,力量不变,在进攻时造成的自我伤害。更妙的是,由于律令的作用,在变回人形时。属于强化作用的神赐,理所当然就保留下来了。方誓等于白嫖一个专长。相对的,为了保证更小的蟑螂不死。泰摩拉将会不得不赋予一个更加强大的专长。如此一来,泰摩拉怎么会愿意。这些行为都需要消耗神力的,越大的改变消耗的神力越多。能让一个小小的5级蟑螂承受超音速不死,这专长得多变态,神力又得消耗多少。祂本意是想借此惩戒方誓,逼迫他认错。最好知错能改,皈依祂的麾下。哪知方誓心智坚定,直接就薅起了羊毛。泰摩拉就更不能如他所愿。“既然女士不愿,那不知道能否坦诚相对,您到底有何目的。”方誓眼中神光闪烁,不卑不亢地和泰摩拉对视。泰摩拉面无表情:“凡人,你是如此的大胆。”“你是第一个非传奇,就敢向我提出条件的凡物。”方誓笑了笑:“万事都有第一次,传奇强者能提条件,我就不能提。”“而且女士,您都说我是什么命运不定者,那么未来我的成就怎么会低于传奇。”“您若不想说,我就走了,反正不管怎样我都赚了。”泰摩拉笑了,宛若春天的花盛开:“凡人,你说的没错,以你的能力未来确实能进入传奇。”“甚至还有一丝机会开启不朽之路。”“这样吧,我和你立个约,在命运的见证下。”“在未来的某天你要帮我做一件事。”方誓淡淡道:“女士,您的付出呢?”“还有未来之事,这个约定太含糊了。”“即使你不让我送死,但亏本的买卖实在太多了。”泰摩拉也不意外方誓的态度:“条件,我可以赠送你一个史诗专长。”“至于未来的事,你既然怕亏本,那我赋予你取消的权利。”“作为代价,将来你将会失去这个专长,同时降低十个生命等级。”“而且,我要明确告诉你,命运的见证,连律令也无法阻挡。”方誓心中一动,他虽然向幸运女士索要好处,但更多的是想套取信息。即便史诗专长很强大,可相对于诸神的隐秘而言,却显得有些低廉。因为史诗专长只能称雄一时,而这些关键信息说不定能决定你未来的生死。哪知幸运女士半点口风都不愿透露,反而给了方誓反悔的权利。这更显得这些信息至关重要。“女士,我觉得这更条件不够,要不来十个史诗专长,背约不掉生命等级怎样?”此时的方誓,宛若一个最精明的商人,开始跟泰摩拉讨价还价起来。按着这情况,幸运女士八成不会透露口风,那不如先拿好处。至于要不要,反正决定权在自己的手上。先问问再说。泰摩拉脸上露出愠色:“凡人,你的要求未免太过过分。”“难道真当神明可欺,律令可不是永恒存在的。”“到了那一天,神罚就会真正降临。”方誓无所谓地松了松手:“您也说了是那一天,那一天还不知道多久呢。”“女士,你不给我多一些专长,我怎么能活到诸神降临的那一天。”“至于去冥河捞人?你觉得我们这类人死去后,灵魂会去冥河吗?”泰摩拉语气更冷:“凡人,你不要太过分,最多一个史诗专长,和八个生命等级。要知道,你这样的人类,在这个世界可不少。”“二个。”方誓伸出了二个手指头。泰摩拉神色淡漠,定定地看着方誓。“三个!”“四个!!”“好吧,五个,您再帮我提升一个专长。”“外加将来的条件是不能让我送死,不论间接或者直接。”“包括实力降低,恶劣环境之类的。”方誓放缓了条件,反正先谈好再说。他已经打定主意了,尽量试探幸运女士的底线。至于答应?开玩笑,五个生命等级,相当于降低一阶的实力。尤其是对于传奇这个大关卡来说。不足25级的传奇直接就跌落到传奇之下。非传奇和传奇的实力可是有天壤之别。这么大的代价哪里是一个史诗专长能弥补的。“成交。”泰摩拉终于松口了,然后说出祂要给予的专长。“【原力抗力Ⅰ】:你的原力抗力等于生命等级+1。”方誓震惊了,他以为所谓的史诗专长是自选的。一些稀有专长,还可能跟幸运女士讨价还价半天。没想到是没得选,或者说是只有一个选项。但是,这个专长实在实在是太好了!何谓原力,多元宇宙一切力量的源头。不论各种元素力量,法术力量,奥术力量,灵能,内力,甚至是神力,都是由它转换而来。它没有任何害处,也不附带什么伤害,反倒滋养万物万灵。它是一切能量之母,一切超凡力量的根基。这么说来,原力抗力好像没什么用,反倒还阻碍自身的进化。如果那么理解就大错特错了。原力抗力针对的是一切由原力转换而来的力量。什么元素力量,法术力量,奥术力量,灵能,内力,神力。都要先通过原力抗力,才能造成效果。但对于自身的进化,甚至增益性质的力量,却全然不抵抗。或者说是否抵抗取决于拥有者的意志。如此自由随心的抗力,而且抗力的范围还那么的全面。这专长自然是特别珍贵,除了神赐,基本上没有其他途径获取。但即便这样,绝大多数神眷者,乃至神裔,都无法获得这项专长。方誓心动了,曾经有人说过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连命都可以不要。原力抗力就是那百分之三百。如果是那些能量抗力、法术抗力之类的偏科抗力。方誓扫一眼就过去了,这些总会得到。目前虽然也需要,但和未来的代价相比,还是不值。可原力抗力是多项合一,还是成长性的专长。这对方誓的提升是何等巨大,如果之前有了原力抗力。加图怪的死亡射线直接完全无效。火羽人的火焰攻击,威胁性大减。哪怕未来遇到什么恶心的属性汲取、等级汲取,豁免几率也大增。甚至于未来遭遇神祇,原力抗力都可以抵挡神力攻击。换做谁,遇上这个专长都得心动。方誓自然也不例外,恨不得立刻答应下来。“不对,女士真的有那么好心?”“这个专长基本等价于弱化版的神格免疫。”“尤其是对于神力有效这点,导致几乎没有任何神祇会将其赐予。”“难道女士疯了?”“哦,我懂了,不是女士疯了,是祂太聪明了。”“只要我得到了这个专长,以后在得到什么抗性类专长,都会被这个专长融合。”“假若未来我不听女士的话,一旦剥夺这个专长,我整个人都废了。”“有道是等级好升,专长难得,真是好深的心机,好远的算计。”方誓明白,只要自己拿了这个专长,就等于有了一个巨大的把柄握在幸运女士的手上。将来是圆是方,都会被幸运女士拿捏。泰摩拉淡漠地声音再次响起:“凡人,考虑得如何?”“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在命运的见证下,神祇都不能违背。”方誓语气深邃:“陛下,这一场交易我同意了。”命运的见证?呵呵,专长我要,至于代价?我可不愿支付那么多。PS:感谢I鸢尾I的两张月票,和1500起点币的打赏。 , )
第四十七章 超级小猪 原力抗性(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