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来自新郑的消息(1 / 1)

(“老板,这是什么?”红瑜看着出行行囊中的一个一人高的松木制作而成的大箱子下意识的问出这个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盒子的外型介于长方形和梯形之间,很奇特,前端大,后端小。它的外部则雕刻有精美的图案。正面上画的是碑厅鹤鹿,琉璃瓦大厅上空还有展翅腾飞两只的仙鹤,大厅两旁是苍簇盛旺的青松,柏树,大厅前面是芬芳百艳的青青草地,草地的中间是通往大厅的石阶路径,显得十分清洁幽雅。红瑜扭头目光茫然,她如果没瞎的话这应该是灵柩吧,俗名棺材,拿来承载人类遗体的柜子。茶庄有人去世了吗?好像没有啊,一二三四五六七,整整齐齐七个大活人,惊睨姐姐很健康,小言儿也很正常,今早她还和惊睨姐姐一起聊着小言儿真可爱。不对,不对,红瑜努力摇了摇头将问题拉回正轨,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出行要带一口棺材啊????这也太不吉利了吧?“棺材”明辉将答案轻巧的说出口后又指挥玄翦把棺材抬上马车。“这段时间好好看店,要是有不长眼的毛贼或者上门挑衅的纨绔,不用留手,直接扔出去就好。”明辉的最后一句既是对红瑜所说也是对荧古所说。嘎的叫了一声,荧古挥动小巧的翅膀做不舍状“主人早去早回啊,我在这等你回家。”挥挥手留给众人一个潇洒的背影,明辉牵着若的手带着苦力玄翦踏上了前往魏国的旅途。一路上玄翦觉得他对明辉的认知又上升了一个层级。这也太粘人了吧?明辉到底看上这个若姑娘那点了?这么倍感呵护,比把对方当成一个易碎的琉璃娃娃去爱护还要爱护。除了必要的时刻基本都牵着人家的手,他和纤纤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腻歪但也没向明辉这种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就盯着人家的行踪不放。懂不懂什么叫做距离才能产生美!这么紧张兮兮的是对自己没信心吗!心理变态!明辉将桌上的空碗收拾干净后看着若吃了一些肉粥后终于不那么苍白的脸庞。“果然是太颠簸了吗?”若摇摇头示意自己并无大碍。这马车已经足够的豪华了,虽然外在看不出来但内里堪称是别有洞天,再加上车夫老道的驾驭手法,虽然不是天子出行的八马拉车但也高级官员才可以坐的高大棚车。并且一般的车只有一马驾车,他们现在的车是四马驾车。既保证了马车不会因为车辕等其他部件的质量问题和控制角度问题导致出行出现种种不方便又保证了足够的前行速度。“这个年代你已经做到能做到的极致了。”若看着奢华马车内部的柔软靠垫,悬挂在两侧的清新香囊,还有百年梨花木制作而成的案几,明辉这享受至上的行为风格简直是铺张浪费的标准反面典范。“但我见识过更好的,这就是差距。”若瞪了明辉一眼,恬静的面容多了一丝活灵活现的生动。说的好像谁没见识过更好的一样,但那更好的能拿出来用吗?差了几千年的时光,少了多少代人的智慧,劳斯劳斯的祖宗都没成立那。吃过午饭马车重新行驶起来,搂着已经开始打哈欠有些昏昏欲睡的若,明辉调整了一下靠垫的位置,让若躺的更舒服一些。若看着已经两三天没合眼过的明辉无奈的劝道:“你也休息一会,魏国和韩国离得再近也得走个五六天,趁着每天中午午休的时候你能睡一会就睡一会,别总是绷着一根弦,你的精神世界的稳定可比我累不累重要多了。”“你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精神状态开玩笑。”明辉淡漠的点点头“你睡吧,睡眠状态可以有效减少你的精神的消耗。”“好”若柔柔的点点头,她这几天确实是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加容易累了。看着若的睡颜,明辉平谷无波的一双黑眸中闪过思索的痕迹。果然还是太勉强了吗?之前的若是借助了八玲珑的识海来维持自身意识思索的消耗,现在却只能依靠自身残存的意识进行维持,再加上年代久远,不过区区五六天就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虚弱,就算有他在帮助若维持这个漏水的木桶底也只能治标不治本。眸子闪过一丝深思熟虑,这件事虽然麻烦但并不急于一时,以他的能力配合正常的修养怎么也能保让一个月变成三个月。确定了这件事后明辉开始闭目养神。等晚上他还需要和车夫换班,不管是为了驾驭马车的准确性还是为了之后需要抵抗的东西,他确实都得保证好自己的精神状态。现在不过是开胃小菜。这趟旅行他将再一次见到那个他一点都不想见到却又阴魂不散的人。魏国、无名旅店明辉离开韩国的三天后远在他国收拢百鸟残存势力的墨鸦收到了一封密信。“我们的假期看来可以延长一点了,赏赏景旅旅游,吃点美食,有事没事在晒晒太阳,顺便喝点酒聊聊风花雪月。”晃了晃手中的密信墨鸦半躺在凳子上对着走进门来的清秀女子懒散的说道将墨绿色的斗篷解下随意的搭在椅背之上,堂而皇之的无视了墨鸦这种调侃撩妹的话语态度,女子走到墨鸦身边自然自然的抢走墨鸦手中的这封密信。“新郑那边来的消息?”“是啊,让我们去给一个人洗尘迎风,然后跟着他一起回来即可。”女子的一头青丝悉数束在脑后,内里穿着一身如海水般碧蓝的裙衫,腰间悬挂着一只雕工精腻的木头鹦鹉。她叫鹦歌,和墨鸦一样同为百鸟的首领只是和神秘危险气息浓郁的墨鸦相比她更像一个和蔼可亲将门出身的潇洒小姐而不是随时可以取人性命的刽子手。“百鸟已经收拢的差不多,魏国是我们的最后一站,之前还传来消息让我们速去速回,现在有说不用着急,看来这个人很特殊。”“不是很特殊,是相当的特殊。”墨鸦轻笑出声,他想到明辉那瑰丽的面容和似乎万事万物都无法映入其眸内的淡漠双眸这种人居然也会有喜欢的姑娘,简直是荒天下之大缪。鹦歌读完手中的信笺眉头微皱,明辉吗?她的主子一直是血衣侯白亦非,但跟随对方那么多年她很少看到这么不明不白的指令。“信上似乎只说了他会来魏国并且让我们跟随在对方身边最后一起回到新郑,但我听你说过他和夜幕的关系并不算亲密,甚至和流沙也有不清不楚的交情。你确定我们跟随他一起回去这种堂而皇之的探查不会出现问题?”“明辉那个人只要不去招惹他一般来讲没有利害关系的话他很少露出獠牙,对细枝末节也看的不是很重,虽然性格古怪但脾气可比咱们主子的那种诡异不详血腥残忍好太多”墨鸦伸了个懒腰想到了他和明辉相识的过程,还好鹦歌是玩冰的,不像他和白凤常年和羽毛打交道,劳动真光荣的日子真是惨不忍睹。“那怎么接风洗尘?”鹦歌问道“接风洗尘就按照正常那一套,吃点好的喝点辣的,在找个窑子选个温柔乡。”鹦歌蹙眉,信上可是说对方一行五人,四男一女,除了两个车夫外,那个女子十有八九是明辉的妻子,当着人家妻子的面请人逛窑子?“你是自己想逛窑子吧?”墨鸦看着神色不善的鹦歌突然露出一抹奸计得逞的笑容“怎么吃醋了?”鹦歌白了墨鸦一眼,几年没见,墨鸦怎么这么皮了?水能告诉她之前那个不敢表白心意的墨鸦为什么现在直接放飞自我变成了一块狗皮膏药?“只是对你们口中的这位明辉先生有些好奇。”“你想移情别恋?没门,我觉得你应该离他远点”墨鸦想到明辉的绝世容姿后死皮赖脸的抱着鹦歌随后在对方的脸颊之上亲了一口。“血衣侯和明辉那人的关系颇为古怪,之前明辉还邀请过我去他店里当店小二,不过被红鸮那家伙破坏了,现在你我的主子都是一个人,只要时局稳定,我的直觉告诉我,只要明辉开口帮我们说情,你我都可以去拥抱光明。”任由墨鸦抱着自己鹦歌将内心的担忧说出“直觉是属于女人的东西,你还是别抱太大希望”“你说得对,但未来已经不同。”墨鸦梳理着鹦歌的蓝灰色的发丝语气飘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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