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魏氏(2 / 2)

第八,不可结交奸邪,不可结交异类。第九,不可滥收学徒所传非人,除非万不得已绝不出山。第十,无信不立心诚则灵,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第十一,未经允许不可擅入他人居所。

第十二,不可擅动他人物品。第十三,不可戏弄他人,不可无视他人。第十四,不可打断他人言语,不可背后语人是非​。

第十五,家主任期不得超过二十年。第十六,十六岁前未婚配的女子,都要在手腕上戴条特制的红绳,直到成家方可摘下。未履行婚约者,不可擅自标记。

第十七,新人若三年内不能无所出,便不得干涉夫君再迎新人,且妾室不能超过两个,身体天疾除外。

第十八,成婚后要住在安排好的地方,除生辰,过节过年之外,其余时间非召不得见面

第十九,

第二十,夷陵境内不可杀生,不可枉造杀孽。<!--over--><div id=center_tip><!--2022100409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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