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两步,谭元直杀篮下,迎着罗宾逊就一跃而起。
穆大叔的策略也起了作用,罗宾逊在与穆大叔的角力中跳起的高度有限。
谭元双手大力球灌入篮筐,身体就像一枚虾子那样向内弯折,胯的高度看起来就像要骑在罗宾逊的肩上。
骑扣!
虽然不完全是,而且谭元撞在罗宾逊的身体上,将海军上将撞的身体连晃,向后退了两步扶住篮球架才稳住,谭元自己也在反作用力下向后荡起。
谭元与穆大叔击掌相贺。
罗宾逊不是力量型的中锋,虽然很他那一身键子肉很容易让人以为他是力量型中锋,但实际上他更偏向于轻快、灵巧形内线,一直顶在五号位上实际对罗宾逊来讲并非最佳选择,容易出现力量上续航能力不足。
而且罗宾逊的脾气太好了,非常非常好,用湿润如玉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当初被卡尔·马龙一肘子夯倒都会表现没事,还说马龙不是故意的。
这样的性格也许在生活中非常受欢迎,但是在球场上就有些显得杀气不足,篮下的威慑力就会有所消减。
如果连续被攻击就会产生迟疑,这在与“大梦”奥拉朱旺的较量中就体现的淋漓尽致。
谭元也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强攻。
不过谭元不像某些人,不论面对谁都无时无刻的支起大肘子。
邓肯和罗宾逊的防守干净的有些不可致信(相对于这个时期的其他球员),偶尔让谭元感觉这好像不是NBA。
面对如此“友好”的球员,谭元承诺我方不会先启用大肘子武器。
想要振奋士气,仅仅一次的强势进攻是不够的,尤其是在自己辛辛苦苦的得分后,被对方轻松还以颜色。
安德森接到埃利奥特的传球,中投得手,让谭元这一回合的努力付之东流。
谭元不甘,就这样被抹平了得分让谭元十分的不甘。
再次进攻时谭元再一次跑到弧顶来要球。
这一次谭元没有再做三威胁,拿到球之后直接一个加速往内线冲,邓肯只能退防,其他人的包夹也没能跟上。
不过谭元不是没脑子的打球,相反谭元的脑子非常的清醒。
马刺为什么能拉开分差?
除了命中率比76人高以外,最大的一个因素就是三分球。
之前谭元四投三中也是76人仅有的三颗三分球得分,而马刺的三分却达到了八投六中,唯二投失的两次,还都是在后半段体力消耗的情况下。
现在马刺把进攻主要放在内线,那谭元就抢投三分。
这就是谭元的想法,刚刚他拉住穆大叔和乔治·林奇,就是叮嘱他们要加强篮板的争夺,当然谭元自己在三分出手后也会加入到篮板争抢中去。
今天谭元的外线手感很好,谭元感觉这可能是扭转战局的利器。
既然决定要投三分球,谭元为什么还会冲击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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