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奴城既然是魔奴城,就是为魔而活着的存在。
在死亡沙漠的另一边,有无数为凡人准备的“去处”。
有供魔修消遣的斗兽场,有让部分魔修拥有屠戮取乐的凡人数量,有需要做魔器的,有需要凡人尝鲜的……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去处。
所以每三年,都有或残疾的或健康的凡人聚齐一定的数额,跨过死亡沙漠供魔修们消遣玩乐。
而天洲之渊的环境,让这些凡人们,只要保证多生育,就可以十年长成一个人。
在这里成年很容易,没有贞操,没有爱情,只有及时行乐,只要寻找到一日快乐,很多时候就是永生之乐。
而百晓生让方令争的……就是其中一名前去被消遣玩乐的名额。
方令仔细打扫了医馆,将这些年自己治病的经验和百晓生给他的部分案例留在医馆里,然后仔细锁了门,循着街道走。
道路两旁,是密密麻麻得让人眩晕的建筑,建筑又高又宽,就仿佛随意戳出无数个洞的蜂巢一样,让人看得皱眉。
街道上走的男男女女麻木既阴狠。
在这里,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而这些日子过后,这里的房屋将空出一半,又很快会填满。
“大夫!你为什么要去不死城!”
麻木的人们,看到方令去主动报名,全都沸腾起来。
明明不死城不是个好去处,方令却不是唯一一个报名的人。
死亡之剑一直悬在头顶,有人愿意继续活着,也会有人想要一了百了。
方令说,“不想活了。”
这样的答案如此荒谬,却被人所遗憾接受。
人群渐渐散去,方令在原地等到人凑齐了,甚至还有管理魔奴城的人也加入其中。
这位没有城主之名却有城主之行的老魔奴笑了笑,“反正想当的人多了去了,随便谁当,只要能给他们凑齐三千个人,那些大人不来灭了魔奴城就行。”
三千个人……几乎魔奴城一半。
这么一座魔奴城,在三年一次之时,还能有近万人,已是个奇迹。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金丹魔修来了,还是很不爽,“你们这群废物,自己过去都不行!”
当然不行,若是让他们出发,不谈死亡沙漠的危险,就说他们也不能长时间暴露在外面。
浑身骨架的乌鸦们密密麻麻的飞了过来,像是一片天,让三千人感到忌惮。
却是这些骨鸦们,收起自己的嘴巴,放大了,一直骨鸦载两人,背脊骨包裹住他们,凡人们也就坐在骨鸦里面,被隔绝了外面的空气。
而金丹魔修飞在前面,一千多骨鸦飞在他后面,由他来开道。
路途中,偶然有骨鸦馋的不行咬两口,金丹魔修看都不看。
和方令坐在一起的正是那个老魔奴,老魔奴不知道洒了什么东西,骨鸦就不来打扰了,他苦笑,“就算我一把老骨头不想活了,可也不想被骨鸦吃了。”
方令不语。
老魔奴道,“你可知道若凑不齐人,魔奴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
方令并不感兴趣。
老魔奴自顾自道,“那时候啊,会有大人前来,屠戮魔奴城,只留下一男一女,喂些魔药,孩子们长大成人了就继续生。不出十年,魔奴城又满是人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