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敖珠不会对石日天和囡囡放任不管。
而且她自身也有一定实力,遇水反而能增长她的力量,想要解决这场盛朝城的没城危机自然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眼下的当务之急,便是把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居民转移。
至于转移到什么地方去……
江玉书心中,俨然有了一个很好的答案。
虽然麻烦了一些,但从长远角度考虑却是最为合适的做法。
……
御剑飞行,对于即便只是练气期的修士而言,也能掌握。
但御剑载人或是御剑载多人,却是一个技术活,非一般修士可以为之,这也就使得需要大量人群出行的时候显得极其不便。
好在对于这个问题,修真界的百强门派进行了联合,共同打造出了可以用于承载多人飞行的法器。
因法器本身从外观看去像是一艘商船,故而取名——飞船。
只是这东西造价高。
别说是一般人家了,哪怕是一般修士也买不起。
但这个问题,对于卢珊珊而言是问题吗?
根本就不是事好吧!
对她来说,那玩意在她幼年时,母亲还当做了普通的船只玩具,让她一边泡澡一边玩,要是喜欢就多买几艘家里摆着。
反正未经使用的飞船不过只有巴掌大小,根本不占地方。
果然啊……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比人跟猪之间的差距都大。
至于为什么江玉书会知晓?
单纯只是他从储物袋中拿出飞船的时候,碰巧听对方说起了而已。
最终,江玉书利用飞船载着盛朝城居民成功到达目的地,而所谓的目的地则是——一座荒山!
没有草木,没有野花……
光秃秃的都是石头!
土地也完全是寸草不生的状态!
这样的前提下,就算是种地也根本没有办法存活!
将他们带到这里是干什么?
等死吗?!
有人心中乍然生起这样的猜测。
人,有时候往往不会着眼事实到底是什么,更偏向于自己相信自己眼睛所看见的,以及自己内心所认知的。
有时候,即便得知了真相并非如自己所以为那样,也仍旧固执己见。
或是原本不曾有着这样想法的人,却是容易随波逐流的流行,随着他人的振臂高呼一下子加入了群体。
成为其中的一员,放弃了自我分辨——
“你们不是修士吗?!为什么要把我们带到这种地方来,到底有什么目的!”
“虽然修士一般都喜欢穿白衣服,但是有时候穿白衣服的也不一定是好人……该不会,是有什么邪修冒充的吧?”
“说得没错!我估计啊,他们跟之前的怪物就是一伙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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