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妇所想要状告的人,是如今苏南城城主的儿子方世楠!民妇状告方世楠策马纵横子午大街,有违律法规定,也有违当初老城主留下的规矩!民妇没有读过什么书,也没有去过学堂,但曾听村里读过书的人说过一句话,那就是——”
“在九州志的历史上,大概是三千年前的时候。那个时候还并非是城池制,而是家国制,不同的国家与不同的国家,负责管理国家的被称作是天子,而天子的儿子,即拥有继承权的儿子被称作为太子。”
“因此在那个时候流行着一句话,‘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算是官家人犯了律法,也应当按照律法论处,而不是因为他官家人的身份有所忌惮,甚至是假装出无事发生的模样,这对于其他人而言何其的不公平!民妇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认过什么字,但这样的道理也是明白的!”
“难道就因为方世楠是方城主的孩子,而方世楠如今坐在高堂之上,被称作判官,就可以假装出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来堵住这悠悠众口吗?当初在子午大街的时候,不止一个人看见了当时的情景!”
“随便找出几个人来,说不定都能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还原!这人证有而且不止一个人证,难道这还称不上有利的证据吗?还是说方城主依然打算纵容自己的孩子?往常的时候,我们这些平民可以睁一只眼闭,只要不做出什么伤害我们生命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忍受,毕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幸福的事情了。”
“可我的女儿……我那年纪小小的女儿,差点死在马蹄之下!如果不是有位仙人及时救助的话,只怕我的女儿已经——”
妇人说着不禁哽咽了一下。
看着她这样的表现,站在衙门大门外的群众中,有人忍不住脸上流露出动容的表情。
只是……
到底而言,这苏南城的城主是方天震。
就算他们站出来又如何?
如果方天震一定要保住方世楠,他们又有什么办法?
毕竟这苏南城是方天震说了算。
要是事后方天正追究起来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可就大祸临头了!
有些钱财的人还可以去到别的城池居住下来,依然可以继续生活,可对于他们这些没有钱的平民而言,只有选择留在苏南城的这个地方。
否则,走在半路上就已经饿死了!
毕竟这路途遥远的,选择迁移居处必须要携带足够充足的干粮。
若是乘坐马车的话,那么所需要花费的钱财就更多了。
像是他们这样的平民,一年到头也攒不到几个钱,自然会使得搬迁的计划自然很难落实。
因此搬迁这种事,向来都是有钱人家的选择,跟他们这些平民没有什么关系。
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像是他们这样的普通人,才会选择离开自己生存许久的故土。
或许正是因为出于这样的考虑与纠结,人群之中虽然有人因为妇人方才的表现而动容,但并没有做出什么实际行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023041221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