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事李景上一世倒是听说过几起。
这个时代正是国家高速发展期,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如峰市一样的小城市都在乘着国家的快车,快速扩大规模。
市区的扩建,必然就会涉及到郊区老房的拆迁,甚至迁坟。
拆迁还能有许多钉子户,更别说涉及到传统习俗的迁坟,阻力更是极大,很多开发项目都曾因此类事件停工,或不得不调整前期规划。
“虽说是荒草地,但对我来说却是宝地。”
丁兰这时双手伸至脑后,给自己重新扎了一个马尾,然后从兜里掏出两个塑料袋,递给李景一个:“来,帮我采蒲公英吧。”
“采蒲公英?”
李景茫然接过黑色塑料袋,有些不明白对方的意图。
蒲公英叶子虽然可以吃,但也不至于特地跑到这来采野生蒲公英,在学校门口买点蔬菜岂不是方便得多?
难不成丁兰对蒲公英情有独钟?
见李景怪异神色,丁兰好笑道:“是给球球吃的,我养的兔子。”
“兔子?”李景诧异:“老师你竟然养了兔子??”
作为小女生喜爱的宠物,他万万没想到丁兰也会养。
在李景心中,丁兰虽然年轻,但身上质朴纯净、成熟大方的特点更加明显,不像是会养兔子的性格。
“嗯,在路边看到的。”
丁兰解释了一句:“不知是哪个孩子弄丢的,或是被遗弃的,所以我就带回家了。”
听到这,李景终于恍然。
市一中隔壁几百米同一条街道上,便是市第一小学。
市一小的门口每天都会有卖小兔子、小鸭子以及蚕宝宝的各种摊贩。
其中又以可爱干净的兔宝宝最受小孩子欢迎。
由于价格便宜,所以不少学生都忍不住动心买上一只小兔子。
但兔子的结果大多数不是被养死了,便是被遗弃,起码在李景印象中还没听说周围有人能真正有耐心把小兔子成功养大的。
“蒲公英的叶边缘是这样波状齿痕的,你不要弄错了哦。”
丁兰此时已经摘了一兜蒲公英草,举起给李景看了看。
李景点头表示明白,便也开始采摘蒲公英。
蒲公英由于其独特的花造型,人们往往忽视了它的叶子模样,以至于路边时常出现的野草,极有可能便是蒲公英,但无人认识。
李景上一世毕竟做过绿化工,认识蒲公英,所以在杂草地中,能很快找到生长的蒲公英草。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2023041221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