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明熟练地戴上斗笠,披上蓑衣。
蓑衣斗笠是平民中最受欢迎的雨具,可以有效预防淋雨,避免染上风寒感冒。
风寒感冒,在前世可能不算什么,吃点药修养几天就好了。
但在这里,却能轻易夺走平民的性命。
李启明把门关好,随手捡了一块石子塞进门底下的位置。
没办法,狱卒这个职业很容易得罪小人,这还是一起值班的老秦传授的经验。
出门绕过几个巷子就是大街。
街面是青石板铺成的,两侧还有排水渠,这算是内城的隐藏福利。
临近暴雨,行人来去匆匆,但也还算有秩序。
“不听话!又不听话!”
转过街角,邻居宋大娘正在训斥孩子,指头不时落在孩子脑袋上,倒霉孩子低头摇摇晃晃的。
“小白又淘气了是吧。”李启明调笑一句。
“这孩子整天不学好,到处乱跑!”
宋大娘下意识抱怨,待见到是李启明,立刻满脸笑容地打招呼:
“是小李啊,怎地这么晚还出门?”
“今日值夜班,大娘吃了没?”李启明回道。
“刚开饭,小李吃了没,要不要一起来,添双筷子的事?”宋大娘热情地拉着李启明的手,就要往屋里去。
“大娘不用麻烦,我出去吃就行。”
李启明赶紧婉言谢绝,挥手道别:“大娘再见。”。
“哎,这孩子真好...”
宋大娘目送李启明离开,转头又训斥孩子:
“你看看人家,一个人就在城里买房,在看看你。没得本事,看你以后怎么娶媳妇......”
李启明不时主动和邻居打招呼,心中感慨万千:“还好搬到内城,要是还住在外城老房子,下雨天要遭重。”
他现在的家在内城西区的角落,远离了外城脏乱的环境。
一年前刚来到这世界的时候,他就被外城的卫生情况吓得够呛,
外城虽然有排水设施,但如今城内人太多了,地势也低,一到下雨天就是在粪坑里游泳。
半年前,他才找到愿意低价出售的房子。
那家父子是药商,进山糟了祸,只剩母女俩,留不住房子,只能把房子卖掉,回娘家。
“你认了我女儿作干妹妹,房价再降三成!”
时隔半年,他依然记得那日的陆姨,如同一只母老虎,护着身后的女儿。
在一众名为族叔,实为“鬣狗”的环视下,选择了他,或者说他身上的公服和朴刀。
李启明见小女孩不到十岁,实在可怜,就认下了这个干妹妹。
当然,他囊中羞涩也是一个原因。
说是低价,其实也不便宜。
搭上原身父亲给他准备的老婆本,还向同僚借了不少钱,他终于在内城有了落脚点。
当时他还自嘲,到了异世界居然还要背房贷。
导致他现在都不敢乱花钱,只买必要的吃食、营养品,连灯油都是蹭监牢的,时不时拿罐子刮点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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