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加钱居士(2 / 2)

临行前,沈炼故意慢了一步,拉着靳一川的胳膊低声道。

“一川,不要怪二哥多嘴,这样下去,真的不是个办法。”

说完,沈炼拍了拍他的肩膀,大步追上了卢剑星的步伐。

望着二哥离去的背影,靳一川咬了咬牙,神色有些不自然。

同一时间,林中天已经找到了丁修的位置。

此时的丁修正在一家包子铺中,翻找着白日里卖剩下的凉包子。

望着包子铺中的身影,林中天微微一笑,伸手敲了敲门,轻笑着说道:“《大明律》卷十八,第十六条,凡窃盗已而不得财者,笞五十,免刺,但得财者,以一主为重,并赃论罪,量刑处理,初犯于右小臂膊上刺窃盗二字,再犯刺左小臂,三犯者处绞——啊,忘记问了,你是第几次?”

“……”

听到包子铺门口突然响起的声音,丁修身形一顿。

但紧接着,他便继续翻找起来,语气无所谓地说道:“什么意思,听不懂。”

林中天撇撇嘴,很有耐心地解释道:“意思就是说,你若此时停手,官府会罚你五十鞭子,但免受刺刑,若不停手,那就要在小臂上刺上窃盗二字,并根据你盗窃的钱财量刑,我看你也只是偷了几个包子,按律不会罚得太重,最多也就笞六十吧!”

“……哦?”

丁修闻言直起身来,左手拿着一个包子啃着,右手拿起桌边黑色皮革包裹的长条状物,将其抗在肩膀上后,饶有兴趣地望向门口的林中天。

“若是我付了钱呢?”

林中天目光一转,落在他左手边的桌子上,上面正放着五枚带着油光的铜钱。

还真付了……

林中天挑了挑眉,脸上笑容不变,语气悠悠地说道:“大明律卷十八,第二十四条,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

“你是主家?”

“不是。”

林中天很诚实地摇了摇头。

丁修笑了:“如此说来,你我岂不是同罪论处?”

林中天再次摇了摇头,指了指脚下的门槛:“我可没有进去。”

“……所以我这顿鞭子左右是避不过去了对吧?”

“如果我打算告官的话。”

“那你打算告官吗?”

面对丁修逐渐锐利起来的眼神,林中天忽然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的脸。

“你不认识我?”

“你又不是银子,我为何要认识你?”

“那……你认识这只手吗?”

林中天笑着抬起了右手,衣袖滑落,露出五根狰狞的白色骨刺。

看到这一幕,丁修瞳孔一缩,咀嚼的动作也随之一顿。

紧接着,他三两口将手中的包子吞下,随后用两只手握住了那黑色皮革包裹的长条状物,将其拄在身前,望向前方微笑的林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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