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男人弱点(2 / 2)

早在汉代,普通人若有婚外的不正当关系,男女都要被罚干苦力,男的去修城,女的去捣米。如果是官员这样干,则按强奸罪论处。最严重的,会直接没收“作桉工具”,也就是宫刑。

汉武帝的妃子李夫人受专宠多年,其兄弟因此有了高官厚禄。后来李夫人的弟弟与良家妇女勾搭成奸,汉武帝大怒,丝毫不顾小舅子的情面,给李家灭了族。

东汉年间,荆州刺史在工作巡视期间,得下属密告,当地亭长与民女通奸,但县官求情,说是二人两情相悦,纯属自愿。刺史大怒,说亭长本为朝廷命官,知法犯法,以权欺压民女,根本不可能减轻处罚。

唐代社会虽然比较开放,但对官员私生活混乱的处罚也没有丝毫的放松,不但可押送官府,不服者则可杀之。胡乱勾搭辖区内女子的官员罪加一等,不仅如此,还要降职除名。

元代对官员通奸的处罚又严厉了一些,滋事官员要受87下杖责。草根出身的朱元章鼓励捉奸,若女方的丈夫捉奸在床,对奸夫淫妇可当场直接打死,清代法律同样如此规定。

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朝廷不是对婚外情处罚严重嘛,那我就纳妾,将相好的女子娶进家门,以此规避法律。清嘉庆年间,浙江某军官与一个民妇一直保持婚外的不正当关系,但几次欢愉之后便开始担心自己的仕途。军官便托关系走后门,给自己弄了个假户口,对该民妇“明媒正娶”,但被同僚揭发,遭到朝廷严惩。

其实,这点各朝都有防范,法律也有明文规定。元代还禁止官员与在押犯人的妻妾通婚,甚至与治下的民女通婚也不行。至元六年(1269年),北京一官员与犯人之妻眉来眼去,指使媒人向犯人说媒,最终成功纳犯人之妻为妾,被揭发后,该官员被罚去一个月的俸禄。

古代为何对大臣私生活混乱进行如此的严惩,因为皇帝要想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就不能允许下属利用公权力为非作歹。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封建社会男权至上,官员更是比普通男性占据更多的“资源”。如果放任官员霸占别人妻妾,则极易引发社会矛盾。还有一个比较容易忽略的原因,那就是避免各势力私下联姻,暗自联手,甚至对朝廷形成威胁。总之,大臣私生活的混乱和贪官的腐化堕落常常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难怪历朝历代“严防死守”。

我们网上,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影响极坏的通奸事件,偏偏这些事情法律都无可奈何!

最近被山东小伙千里走单骑,天神下凡一锤五刷屏了。一打开手机,各大平台都是这个消息。小伙辛苦打工供老婆提升学历,在得知他老婆出轨的消息后,气得小伙骑着共享单车三天三夜奔袭千里从青岛到泰安。想问问她老婆是怎么回事,男生奋不顾身闯进校园也没见到他曾经深爱的老婆,却被保安拦住了去路,然后被警察带走。

真为这个小伙子感到不值,人生路还长,希望小伙子早日走出阴影,再遇见心仪的女生,便是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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