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肯定会奇怪,“人质”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事儿还得看身份地位,难道古代还有二傻子贵族抢着去送命?当然不是如此,古代的人质和现代我们所认为的人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究竟有什么不同呢?咱们今天就来聊聊古代的“人质”。
(质本身就有物品的意思,即使在前面加了“人”字也有摆脱不了作为工具的意味)
所谓“质”,根据《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以物相赘也”,也就是“以物受钱曰质。”类似于贵族们和诸侯国之间作为见面礼,也有抵押品的意思。
(拿了玉璧和名马做信物又如何?晋献公没有任何犹豫就背盟了)
两国交往给上质物为的就是加强双方的信用,可是后来人心不古,用物品终究不如用人命来表示诚意来的重要(用物品做抵押来获取他人信任非常容易翻车,最着名的就是晋献公的“假道伐虢”计划,虽然贡献了贵重的玉璧和良马,但晋国照样背盟而且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和良心谴责),于是就出现了“以人为质”,也就是用人命作为政治担保物抵押给他国来表示自身的政治诚意(可能是认为生命诚可贵?)
(雏龙说赵太后,赵威后是个出色的政治家,但听说要心爱的小儿子长安君去当人质还是乱了方寸)
当然了,国君们当然不可能去当人质(也有例外,比如说像楚怀王这样的奇葩),那被派到他国的人质身份就必须要足够高贵、足够重要,绝不能是一般人。毕竟你派个平民过去,老百姓的命在君主眼里才值几个钱?所以诸侯国们一般都选择以自家儿子为质,这已经够尊贵的了吧?还不够,既然是抵押,那得是贵重品才有价值,所以被派遣去当人质的孩子不能是普通儿子,必须是身份地位比较高,严重时就连太子也得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触龙说赵太后,秦国攻赵甚急,赵国向楚国求救,结果楚国张口就要赵威后的儿子长安君来当人质,长安君可是赵威后的心头肉,所以不管大臣们怎么劝谏老太后都不答应,甚至为此还耍起了无赖,你们非要劝谏我,那我可要朝你们脸上吐痰了!可见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人质,首先得身份地位高贵,受到他国认可才行。
(周郑交质的主角之一郑庄公,经过这件事后周天子的威信再次大受打击)
目前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人质应该是《左传》记载的“周郑交质”。郑庄公在周王室当卿士,可是周平王对郑国很忌惮,所以偷偷分权给虢公,郑庄公听了就很不爽,周平王辩解说这是没有的事儿啊!为了表明双方情谊不变,于是周天子和郑国互相交换人质,这件事也被看作是周朝进一步衰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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