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贿赂?不,我们这叫分红!(2 / 2)

他之前以为杨烨做生意是为了济阳县的百姓,万万没想到此人竟然中饱私囊,还把县令、县丞以及府衙内的所有人都给拉了进来。

“你如此,难道就不怕触犯了大明律?就不怕陛下知道了龙颜大怒?”

朱标压着火气,即便如此他的语气也带着几分不善。

杨烨见状,当即轻笑了一声,拿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敢问公子,大明律上可有不让官员做生意?”

“额,这……”

朱标楞了一下,好像还真没有,只是说了四品以上的官员不得亲自行商贾之事,但是并没有规定官员不能做生意。

“那再问公子,我做此事可害民了?”

“似乎,也没有。”

朱标犹豫的点了点头。

他虽然想说这么做不合适,但是杨烨所拿的都是商贾的钱,完全没有伤害到百姓的利益,更何况来买这些东西的也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普通百姓根本用不上,也就没有害民之说。

至于商人的利益,老朱家的根本不会管他们,对于老朱来说富商就是头肥猪,自己什么时候饿了就什么时候吃。

朱标脑子有些发懵,自己竟然还觉得这人说的有道理?

可这明明是错的啊?!但“

是你这是巧立名目,公然的贿赂!”

朱棣看自己大哥似乎被杨烨绕了进去,便开口大声呵斥道。

杨烨失笑的摇了摇头。

“这位公子误会了,我之前说的打点是分红,可不是贿赂,这些生意赵县令他们都是有股份的,我们是合伙人,这似乎分账可不是什么贿赂。”

这如果在杨烨之前所在的时代,这么做自然是不行的。

可这里是大明啊,一个连股份制度都不完善的时代,谁又能够想到用钱贿赂官员,还能用这样的方法。

即便是想调查他们贪污,也没有任何的证据。

他们之前可没有用一份府库里面的钱财,甚至没有用一分钱,只不过用了一些民力而已。

而在大明律中,当地的县令在灾荒的时候,是有权利召集百姓自救以及劳役的。

没错,无论是面包工坊还是肥皂工坊,这都是百姓自救的方式。

“合伙,分红……不对,那这些钱是怎么来的?我听说你们之前还卖了赈灾粮?”朱棣急切的询问,一旁的朱标目光微沉,心中惊呼一声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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