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麻烦(2 / 2)

“本来只是想尝个鲜,没想到根本停不下来。”

“已经安利给小伙伴。”

“在家就能吃日料,还比店里便宜。”

......

订单爆满就引出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配送。

两家公司目前门店还比较少,还没有自己的配送队伍,都是跟第三方配送公司合作的,而且只能覆盖主要的市区范围。

原本仲余考虑的是等门店多起来后再建立自己的配送团队,但现在看来,显然是失策了。

随着订单量增多,人家开始拿捏起来了,不但要求涨价,还要求签独家协议,期限还要求长达3年之久。

这条件他怎么可能答应?

对于这种不讲信用的资·本·家,仲余肯定要把它查个底朝天,什么加班不给工资,什么随意乱开除,什么不给员工买社保,什么工伤没赔偿,这些都没用,只要查它有没有偷·税和漏·税,然后反手一个举·报,敢动国·家的钱,一举·报一个准。

当然,举·报不是目的,而是收购。

反正第二批百家店一个月后就要开业了,以后每个月开一百家,开足一年,能用得上。

他现在就是要用钱来买速度,迅速扩张到全国,不然几十万吨金枪鱼卖到什么时候?

仲余用钞能力快速解决了这两个问题,以为不会再有大问题了。

现实却最喜欢打脸,同行才是最大的问题。

“老板,我们在好多个城市都被行·政处罚了。”小秘书给他汇报道。

仲余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

“说我们低价恶意竞争,要求停业整顿。”小秘书抽出处罚文件递给仲余。

仲余看到上面开出处罚的城市有北上广深、山城、蓉城、津门、甬城、姑苏、临安、泉城和商都等十二个一、二线城市,理由都是因为低价恶意竞争,只是依据的法律条款不同。

有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还有《价格法》第14条,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其实《反·垄·断法》第17条也有相关规定,但目前他还用不上。

处罚的力度也有所不同,北上广深只是要求立即恢复市场价格,其他8个城市却需要停业3~15天不等,用于整顿。

处罚得还真没什么毛病,但以这效率来看,要是背后没有推手,谁信啊。

“法务那边怎么说?”仲余想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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