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四日
我在昨天在离开之前给她留下了一张字条,告诉她我将会在今天的晚些时候再次拜访,这样一来,她应该会在这个时间段保持清醒——而我则是完全不想在她宿醉的时候拜访她,所以将碰头的时间点选择在了下午。
太早不合适,太晚也不合适,和人交际就是这样麻烦。
天气很糟糕,午后下起了小雨,空气既湿润又冰冷。我换了一件黑色的防风骑手服,打了一把伞,从我的安全屋一路走到了她的住处。
来到门前,弯曲手指扣响门扉,结果门内没有人应答,于是重复上述动作。
接连几次敲门都没有回应,我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她并不在家。
即便提前留下字条约好了时间,可她依旧不在家里。
我并没有觉得惊讶,甚至我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有不好的预感了。
像她这样的人一身毛病,根本靠不住,如果不是白兰地的授意,我只会离她越远越好。
此时有两个选择摆在我的面前,要么直接转身离开,改日再来;要么在这里等她回来。
她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但我是,我说了今天会来拜访她,所以我不能因为她不在就转身离开,最起码也要在这里等上一会儿——哪怕不清楚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好消息是,我只等了一个小时左右。
抽了两根烟。
看到她提着大包小包从电梯里走出来,我并没有想着去接应,结果理所当然得遭到了对方的嫌弃。
“比特酒,对吧?我觉得你真的应该绅士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你知道我现在很不方便,甚至连口袋钥匙都拿不出来吧?”
我迅速理解了她的意图。
“——钥匙在哪个口袋?我帮你拿好了。”
“——你知道吗,Bitters,你真是一个天才......在我外套的右边,快点,我快拿不住了!”
很少有人夸奖我是天才,我对此有着不同看法——不过无论如何,我顺利地取出钥匙帮她开了门。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失约,她明明在一个小时之前就应该给我开门的,难不成她没有看到我昨天临走前贴在浴室门上的便条贴吗?
她告诉我说她看到了,只不过今天下午附近超市有打骨折的活动,她觉得自己能赶回来,结果没想到现场有太多人了,她又有一串很长的购物清单,好不容易才从人群的夹缝间挤出来,这才误了时间。
我觉得这个理由很可笑,但却并没有质疑它的真伪。
换做是别人,我可能会觉得此人在说谎,买来的大包小包都是提前准备好的,而她本人肯定是去做了别的什么坏事不想被我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