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死道友不死贫道(1 / 2)

奉城大学,夜,北十二。

楼下。

寝室门口的台阶旁边,两株松树间。

林余靠坐在一米高的水泥台上,怀里搂着女友。

磨着耳朵。

林余有些贪恋地闻着她发间的气息。

在对方的耳旁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李芷涵闻言,抬起头埋怨地看了一眼林余,露出阻止的眼神。

然后又轻轻地摇摇头。

用蚊子大小的声音说了句,“还有些不舒服…”

忽然间声音大了起来,责怪的眼神看着林余。

“都怨你…你个大骗子!”

林余不由地嘿嘿笑了起来,逗弄着她。

“骗财,骗色…那娘子的心呢?呵呵…”

李芷涵气鼓鼓的看着林余。

“林余…我咬死你!”

说罢,张开小口,露出银牙咬在了林余的脖子上。

“疼…”

李芷涵眼睛微眯,心里舍不得下口,然后变成了吸。

几分钟后,林余脖子上就出了一个草莓印。

林余无奈,这事自己也刚干过。

但还是觉得需要给对方普及一下知识。

“涵涵,下次我也不吸那么重,以后你也轻点。脖子上的血管太多,吸重了有可能造成脑血栓。”

“又骗我?”

林余摇摇头。

“.…..”

终于把危害讲清楚了,这个行为确实表达爱情。

而且留有爱的印记,能持续好几天,但是真的是危险的。

脖子的位置,血管密集,一旦血管壁的斑块脱落,随着血液走。

真的能造成血栓。

天气寒冷,没多久,林余就让她先上楼了。

两人分开。

林余往北门那边走。

这时候宿舍楼下可以说是灯火通明。

不光有整片宿舍楼里的光亮从窗户透出来,还有主路两侧的路灯。

局部位置堪比白昼。

夏天的时候。

晚上光线较好的地方会有踢毽球的同学们。

中间放一张网。

用两个底座立着两根棍子撑起。

一个简单的比赛场地就有了。

踢毽子的同学里往往藏着高手,这个运动玩的好的,是真好。

玩的不好的,是真拉胯。

指对抗性的那种。

自己踢着玩的那种娱乐性的,都好...

林余晃晃悠悠地朝校门那边走去。

正走在北四楼下。

抬头望了望王博寝室的位置,笑了起来,也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

路上来来往往的同学比较多。

心里想着明天李芷涵答应他的事情。

嘴里哼着小曲,显得非常开心。

就在这时,忽然有一个黑色的身影从侧后方袭来。

林余没等反应过来就被拦腰抱住了。

他也并没有慌张,尤其后面的人显得柔软。

转过头,“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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