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杨子岭的野猪属于蒙古野猪种,这种野猪和家猪最为接近,肉感也很相似。
这个天,也不怕什么,内脏掏出来后直接丢在边上冻着,几分钟后就冻得结结实实,王天孝用早准备好的蛇皮袋子装好,先丢在边上。
四只野猪去除掉一些血和内脏后,还有三百多斤重,王天信没什么力气,便拖了一只七八十斤重的小野猪。
刘元老当益壮,则是拖着最重的那只母猪,大概一百三四十斤重。
剩下的一大一小,全部交给王天孝扯了。
他把两只野猪的腿分别绑起来,然后两只野猪尽量捆在一起,和刘元与王天信一起慢慢悠悠拖着朝场站回去。
这种拖法是猎人们常见搬运野物的方法之一。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小野物,或者野物很轻,可以直接将野物扛着或者背着能带回去,但若是像野猪这样有一定斤两的,又在山里放了血,那就只能拖着了。
要不这么长远的路,一定坚持不下来。
尸体和一般有规则的重物不同,扛起来会更加费劲,更不说血会四处溅。
王天信回去的路上是各种不高兴。
他心里想着的打猎活动那可是惊天动地,至少不该是这么瞬间就搞定的事情。
眼下到好,只是一个照面,几乎是几分钟就搞定了,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王天孝看在眼里,笑着给他解释道:“天信,你不要以为我们今天顺利,就觉得打猎没什么意思。事实上,打猎真正需要动枪的也就这片刻间的事情。而真正重要的是前期准备和寻找猎物的过程。”
“哦。”王天信还是兴致不好。
“我告诉你啊,要是打猎不是这么简单迅速那才是真有问题呢,你想想,要是我们刚才没打中,或者没有直接打死,那野猪就会漫山遍野跑,然后我们去追,你想想这个过程,莫说人受不了,就是你能追上,你怎么保证过程中不会有其他野物趁机过来?”
“你以为,这大山里就我们人类是猎手啊,才不是呢。如果我们不能快速将东西尽可能带出西峰,被哪些豺狼或者蜜狗嗅到味道跑过来,那我们可就要舍车保帅了。到时候,你不把辛苦打的东西给它们分一部分,可别想着能顺利回来。”
“哈哈,小子,你哥给你说的可都是老实话,你不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刘元也在边上笑着说,
“我们打猎的目的是为了能猎杀到猎物,并不是为了出风头。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模式将猎物抓住,那才是真正高明的猎手。要是看起来咋咋呼呼的很厉害,最后被猎物跑掉了,那才是屁用都没。”
“那……好吧,”王天信慢慢明白过来,还是很遗憾地说:“什么时候我也能亲自打几头野猪回家呢?”
“有机会的,”王天孝笑着说:“下次有机会先让你从猎杀狍子开始,狍子没什么危险,比野猪更容易杀死。野猪不适合新手打,你要是打不到致命点,可能几枪都打不死……”
“那我就多打几枪啊。”
“想啥呢,”王天孝啼笑皆非,“你以为野猪是傻子,明知道你要杀它还站在原地等着啊,我给你说,只要你一枪没有打到要害,以野猪的速度,你基本不可能打到第二枪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2023041221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