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王天孝看不能让弟弟回来,就会带着衣服跑出去,然后和弟弟一起缩在地坑院的巷道口取暖。
很多次都是这样。
这些事情,要不是王天信突然提到,王天孝都忘记了。
四五十年前的事情,又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怕不怕?”
王天孝翻动着棍子上的狼腿,笑着问弟弟。
狼肉吃起来怎么说呢,有种淡淡的土腥味,不是那么好吃……
不过好吃不好吃这种事情,还真不好说。
王天孝慢慢是发觉了,他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可能别人觉得好吃呢,所以还真不好下定义。
而且烤肉主要还是靠调料提味道。
没有调料,所有肉吃起来都不会好吃到哪里去。
但是现在和以往不同。
大家昨天中午吃过饭后,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就算是安静待着,也会饿得饥肠辘辘,何况还高强度战斗了多半天,多半夜。
纵使有洪荒之力也都使尽了。
这个时候,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他们就会觉得很香,哪里顾得上味道究竟如何了。
没那个条件。
好在,别的没有,现在倒了一地的狼和豺,都可以拿来吃。
豺因为食物很复杂,一般吃起来有点危险,寄生病比较多,不建议这样直接烤着吃,狼就不一样了。
直接架起来烤着吃就行。
四只狼腿,一人啃一个。
竟是啃得津津有味。
“要是这时候有口酒就好了。”
王天孝幽幽地说。
他其实不怎么喜欢喝酒的,但没情由地这会就想喝点酒。
他想起武侠小说里那些江湖人物,吃起东西也都是豪情万丈,说是好男儿在江湖行走,就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有丝毫扭捏姿态。
刀口上过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哪里管得上明天洪水滔天。
看似太国自由了些,但却也透露着一份潇洒。
果然,江湖世界,是每个男人终极的浪漫。
“给。”
一个东西突然被丢了过来。
王天孝下意识伸手一接,原来是一个某种动物皮做成的小酒囊,他拿起来晃了晃,里面还有些酒,不是很多。
他看着吴文化,吴文化却憨憨地笑笑,“有时候干活太累了,就泯一小口。”
“好东西啊,文化哥,你简直是我的大救星。”
王天孝揭开酒囊的盖子,闻了闻,发现是很普通的庆城白酒,度数很高,六十多度。
而且是那种散装货。
这种散装酒,一般都因为过滤工艺很粗糙,喝起来还有些渣,度数也不是很稳定,有时候就特别高,能接近七十度,有时候就低一些,五十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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