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再见(2 / 2)

“李慕,保重吧——为了你的妈妈我的妹妹——当年,你失去了你的妈妈,我失去了我的妹妹其实,我爱莉莉。哪个姐姐会不爱自己的妹妹呢?。”

佩妮放佛用尽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些,然后迈着小碎步,消失在清晨的雾气中。

李慕望着姨妈远去的背影,想着姨妈的话,然后幻影移形。在周遭的景象变得模糊进入移形的恍惚的那一刻,李慕看见一轮红日正在东方升起。

“我相信以后的每一天都是这样的朝霞。”

各样的活动,无休止的采访,让人厌倦的歌颂,李慕第一次希望自己可以是一个麻瓜。想到这,他有了一个想法。

李慕穿上了新买的麻瓜衣服———那是一件蓝色条纹的短袖衬衫和一条牛仔裤,还有一双新买的褐色皮鞋——这是金妮帮他选的。

她说和他的绿色眼睛很配。虽然金妮是个纯血统女巫,但是李慕不得不对他的眼光很钦佩——甚至比赫敏的眼光还好,,也许万事通小姐在穿着打扮上并不灵光。这套衣服,李慕觉得自己穿着确实很英俊。

今天李慕又穿上了这套衣服,他想去伦敦,到麻瓜的世界去过一天麻瓜的生活。他用猫头鹰给金妮写了一封信,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她,约她在破斧酒吧见面。

我双手颤抖着,反复读着李慕的来信

“ hi赫敏:

我周五晚上没有问题,只要你备好足够的啤酒和涂料!我想就算用麻瓜的方法,也就用几个小时就能粉刷完整个房间。奥,顺便说一声,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所以罗恩会来,希望一却OK。明天见

爱你的李慕”

罗恩会来,罗恩会来!我感到浑身颤抖,头昏目眩,不得不坐到身边的椅子上,两眼却死死的盯着手里的信,冀希望那些句子可以改变它们的含义一样。李慕怎了能用这样随意的口吻来告诉我这样的事情,“奥,顺便说一声…”

希望一切OK…”不,这一点也不OK,他怎么能这样问我?为什么罗恩要来?在过去将近两年之后。

也许是李慕注意到他可能永远不会在一个房间,不,是同一个城市里,同时见到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了。也许他认为在经过两年之后,我们可以稍微文明点的对待彼此。但李慕应该更加了解我们才对!

我不认为我能够承受再一次见到他。这太仓促,尽管事情已经过了两年!我认为我再也不能感觉到的那些情感像潮水一样涌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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