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是康奈尔法学院的教授,同时他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作为社会阶层的精英,布鲁斯早就习惯了使用电脑。 不仅是他的家里,就是学校和律所的办公桌上也必备一台电脑。 因为布鲁斯的专业是法律,面对浩如烟海的律法条令,任何人都无法全部记住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