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一年前的大事件(1 / 2)

这次谭术把第一个发言的机会让给了宋启。

宋启说道:“假设嫌疑人全程都骑电动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

“从梅燕遇害的凌晨两点开始算起,嫌疑人立刻带着她的头颅赶往市局,总共用时一小时,最远距离为20公里。”

“以市局为中心,半径20公里范围内所有荒废场地,都有可能是第一现场。”

谭术说道:“但实际情况不可能这么理想,从杀死梅燕,到打包头颅,再到骑车出发,中间最快也要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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