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的陪绑制度,换来零容忍的监察考核,佑护着明朝行政,几个世纪良性运转。
奇葩规矩3:强盗人数,挂钩官员饭碗
明朝中期以后,特别是嘉靖皇帝在位晚期时,大明朝各地治安严重恶化,许多省份地区,竟到了盗贼泛滥的地步。虽说嘉靖帝晚年时严打倭寇,打的沿海总算太平,但内地省份的盗贼,依然此起彼伏。杀人越货的恶性案子年年一堆,江西等省还多次发生官库官粮被焚烧打劫的丢人事。那各级地方官呢?却是常见茫茫然,饶是朝廷屡下严令,却还是糊弄依旧。只要强盗没杀到自己头上,相关执法部门,常见装聋作哑。
隆庆年间,为这糟心的强盗问题,好些有识之士也痛心疾首,有些言官还建议,要加大对强盗的惩治力度,甚至要对强盗实行凌迟酷刑。但忍够了内阁首辅高拱却明白:这事情的关键,不在治强盗,而是要治地方上这群懒官——必须给他们来个“数字化管理”。
于是,高拱定的奇葩规矩出炉了:从此以后,只要地方州县出现十名强盗,当地的掌印巡捕官就要降级,出现三十名强盗,就要把掌印巡捕官罢官。出现七十名强盗,当地的兵备也要罢官。倘若敢瞒报?当地的府州县官员全要论罪,一抓抓一串。江西安义知县曾知经就撞到枪口上,他的治下有四十多强盗闹事,虽说江西当地的抚按官说情,还是被高拱大手一挥革了职,给全国懒官来了个现身说法。
自此以后,各地地方官全似打了激灵,火爆的捕盗除恶行动,在江西等“强盗重灾区”一气铺开,大批作恶多年的惯匪恶盗落网,一片太平的大明朝,从此进入经济繁荣的“隆万中兴”——抓强盗?那就要先动一动官员的饭碗。
奇葩规矩4:每年九月,司法官员提心吊胆
自从明朝天顺年间起,每年的九月,就是司法官员打哆嗦的日子,只因一个特殊活动:朝审。
朝审,即从明朝天顺年间起,每年九月霜降时,朝廷会集三法司和各级官员,对已经判死刑的京师死囚们,进行两天极其严格的会审。一旦发现冤案,就立刻启动重审。是为中国古代司法史上,一项里程碑般的错案追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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