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社会转型的奠基石(1 / 2)

明郑1652 胜者即正义 1045 字 2023-09-20

第153章 社会转型的奠基石

随着黄宗羲和顾炎武带着他们的友人和弟子来到漳州府城,并开始进入漳州学堂中任职,明郑的教育体系也进入了加速发展时期。这是将来推动社会转型的奠基工程,郑成功非常重视,洪旭,王忠孝等人也是紧锣密鼓,严抓狠管,不敢有丝毫松懈。

不过,因为明郑自福清大战结束之后的内部整顿还在推进当中,民政署和商事署下辖的各部门都有不少主管官员落马,或者是受到处分,一些工作的推行并没有计划中的那么顺利,新的职位调整和规范更新使得各部门原本的业务交接流程都不得不重新修正。

在都察司和内务司的紧急行动中,一大批参与了所谓“党争”和贪腐,滥用公权,涉嫌污蔑,栽赃,诽谤政敌,侵吞公有资产,勾结乡里,谋求个人私利的官员都被关进了监狱之中,然后根据律法的规定,逐一量刑判罪。

郑成功十分注重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和法律尊严的维护,一早就储备了大量的懂得大明律法的官员,并借着这个机会,将明郑官僚体系的行政和司法完成了初步的分离,并专门抽出时间参与到了律法的修订和特殊案件的审定之中。

他虽然并不需要从零开始,但必须亲自主持相当一部分工作,为他的司法机关和立法机构树立基本的模式和界限。法律和教育一样,都是将来推动大明社会转型的奠基工程,而且对社会的影响并不会小于教育。

不过,郑成功对法律的了解不多,也清楚后世的律法体系和规范绝对不适合这个时代。他能做的只是在一开始定好基调,同时通过学堂更多培养和发掘律法方面的人才,并在制度设计的框架上,推动律法官员的地位提升和适用于这个时代新法典的产生。

要知道,明末这个时期,商业十分繁荣,各种社会关系也日趋复杂,还有许多政治思想运动,这些都是需要法律来规范和促进的,甚至某些政治运动的思想,可以作为法律的理论来源,而明廷在这方面很明显是非常落后的。

这也是封建专制国家的典型弊端——要不是管得太多,要不就是几乎不管,根本没有成体系的理论来判断和认识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其实本质上,就是不懂科学,也不尊重科学,只是凭着感性的认知和淳朴的道德规范,但这样就算是好心,也有可能办坏事。

郑成功想要改变的正是这一点,任何一个社会治理的领域,该管多少,又该以什么样的力度管,都是和整体的社会治理思想,以及背后蕴藏的科学理论息息相关的。这就如同郑成功要求军官编写军官手册,士兵训练手册一样,军队管理的科学化可以极大提升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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